19日早晨,海南省海口市城西鎮的一個臨時花圃里,48歲的种花農婦黃某吊死在花圃的棚架上。死者儿子的陳某稱,他母親可能因此心理壓力大而上吊自殺的,因為他們租來种花的土地即將被開發,開發商催促他們限期搬离。但開發商表示沒有采取強制措施。海口警方已對此事展開調查。
農婦吊死自己的花圃里
今年18歲的男子陳某是河南周口人,在海口市城西鎮轄區內租了一塊地臨時种植花卉,48歲的母親黃某在這里幫他打理,母子倆都住在花圃的簡易棚內。19日早晨,黃某被發現吊死在花圃的棚架上。
据陳某稱,他是去年12月跟一位名叫邢益東的男子承包了這塊土地用于种植花卉,土地承包期為1年,土地租金為每年1500元。然后向親戚借了3万多元錢种植花卉。今年春節后,他的母親黃某特意從老家過來幫他种花。母子倆經過几個月的努力,目前花圃已初具規模,只等著賣花賺錢了。沒想到的是,他們承租使用的土地還沒到期時,有人18日上門給他們發《通知》,稱准備對他們种花的土地進行平整開發,要求他們于7月23日前搬离,否則后果自負。母親心理壓力很大,當晚無法入睡。19日晨3點左右,他把母親叫到自己的房間里來,看她躺在身旁才入睡的。可6時許起床時,卻發現母親在花圃的棚架上上吊了,而且已經停止了呼吸。于是急忙撥打了120,120醫生确認他母親已死亡后,他立即撥打110報警。
儿子﹕因接到搬遷通知而自殺
据記者了解,接警后,海口城西派出所及龍華公安分局刑警隊的民警立即赶赴現場,對此案展開調查。租賃方邢益東和發送《通知》的某公司法律顧問周律師及死者儿子陳某等人,被警方傳喚到到城西派出所了解情況,法醫也到現場對黃金鳳的尸体進行全面檢查。
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死者儿子陳某出示了一份他母親寫下的“遺書”,該“遺書”上寫道﹕“老板,我給你們講話言語不通,只有用筆給你們寫几句話,我們母子倆都是從內地來你們這里的,你們這里要給予照顧,孩子代(注﹕貸)款干了這么大一個小花圃,投資几万元都在花圃里,我們只有把花買(注﹕賣)再另找地,不然的話我們母子倆就沒活(注﹕法)活,求求你們救救俺。謝謝老板。”
在出示該“遺書”的同時,陳某還向警方出示了海南某公司送達到他花圃里的《通知》,該《通知》稱“……系我公司合法土地,并且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証。目前,我公司將對土地進行投資平整開發,請非法侵占土地上的住房七天內搬离,否則后果自負。”通知的落款日期是2007年7月16日。按陳某的說法,他母親就是因為接到這份《通知》才留下那份“遺書”后自殺的。
公司﹕并沒有采取強制措施
就此事,記者電話采訪了送《通知》的周律師,他說他的當事人海南某公司已經于2006年就征用了包括陳某种花圃的海口市城西鎮13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于同年的12月份辦理了使用該片土地的相關手續。后來發現邢益東在這塊土地上种植作物,就通知邢益東不要种了,誰知邢益東還將他种作物的地方租給了陳某种。公司現在要開發這片土地了,今年的5月份就開始過來做動員工作,陳某就是不搬,說他是租邢益東的土地,無奈之下,只好下了一個書面《通知》,但并沒有采取強制措施,沒想到《通知》下達的當天,陳某的母親就沒了。
周律師說,他去送《通知》的時候,就看見陳某的母親坐在所住的簡易棚外流眼淚,接到《通知》后也沒說什么,但有鄰居說,他們母子倆近段時間總在吵嘴,其原因是陳某的母親以前主張在這塊地上种西瓜,而陳某卻說要搞花圃,結果种的花還沒賣出去就被人催著交土地了。周律師認為,黃某的死与他所代理的公司沒有一點責任,因為租地給陳某的邢益東与該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何況公司并沒有對陳某及邢益東非法使用他們的土地采取強制搬遷的措施。
租賃方﹕此事与自己無關
邢益東与土地征用方無任何關聯,他又是怎樣出租了這塊土地的呢﹖就此事,記者電話采訪了邢益東。邢益東說,他确實与這片土地的征用方沒有任何關聯。3年前,他看到這片土地空著,就在這里种菜,以后慢慢地擴展到了近1畝菜地。去年時,土地征用方知道后就過來找他,讓他不要种,他說摘完這批菜后就不种了。去年12月時,因為有兩個多月沒有种菜,這塊菜地上長草了,因為有人在這里倒垃圾,自己就謊稱是公司的人派來這里看管土地的,將倒垃圾的人赶走。陳某后來過來找他,問這塊地租不租,他已經說明自己并不是公司派來的人,并說這塊地隨時都會被收走,但陳某還是要向他租。他就于12月12日將地租給了陳某,并收了1500元租金,當時協定租期為一年。
當記者問陳益東如果真的黃某是因為這塊土地的租賃而自殺時,他是否感到自己也有責任。邢益東說,雖然出租給陳某的土地不是自己的,但已經在出租時告知了陳某使用這塊土地的風險,他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目前,警方正在對此案進行進一步調查。她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如果是自殺,其真實的自殺原因又到底是什么呢﹖誰來為她的自盡行為擔責呢﹖